漫游费用是历史遗留问题
国内漫游费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运营商历史上内部区域分割的产物,收漫游费更多是为了各省分公司之间结算。过去,运营商是以各省甚至各地级市为单位运营的,各省的分公司之间成本独立结算。由于不产生技术上的成本,目前漫游在运营商内部会产生的费用,主要是人力成本的费用和内部核算所产生的费用。
目前,中国三大运营商已基本实现全集团整体核算成本,国内漫游费并不需要比本地通话更多投入。"画地为牢"的漫游费,带来的不只是让消费者承担高成本的跨区域通信费,更是一种与旧的管理形态相捆绑的落后的企业运营方式。
实行"上限管制"
面对社会日益强烈的质疑,为了防止运营商制定过高的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信息产业部在2005年9月对手机漫游费实行"上限管制",将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定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此举本意是鼓励运营商通过竞争降低收费,准降不准升,鼓励取消,但是效果适得其反。除套餐外,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运营商都按最高上限收取国内漫游通话费。
2007年3月,信息产业部把国内手机漫游费问题列为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八项重点工作之一。2008年工信部下发《关于降低完成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规定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为主叫每分钟0.6元。
国内漫游成本不足5分钱
从技术上来说,手机漫游几乎不产生任何技术上的成本。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陶仪声提交的一份《关于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建议》称,这份只需要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几乎等于零。国内漫游只是一个资源占用的问题。在电信网络中,每个用户都必须有一套动态的数据,用来标志用户属性、资费情况等。
这套数据存在本地的服务器,当用户在异地通话时,当地网络必须从用户的来源地调取这套数据才能提供服务,这个调取过程所需要的网元设备就是漫游费的基础成本 2008年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和发改委召开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听证会上,公布的《移动通信漫游费通话定价成本报告》中称,国内漫游通话成本约为0.0485元/分钟——不足5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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