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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案件判决结果出来了吗?货拉拉案司机现状怎么样?

本站整理 2021-09-13 15:06

  女乘客坠亡案件到现在已经199天了,近日是是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的涉案司机周某春自2月23日被拘199天后,重获“自由”的第一天。重启生活给女儿过生日,暂不准备上诉,这一天正好也是周某春女儿的生日。

货拉拉案件判决结果

  封面新闻记者从周某春妻子李女士处了解到,9月10日下午该案一审宣判后,自己去看守所接丈夫。

  刚接到周某春时,“他看起来有些想哭。”李女士记得丈夫激动地向看守所工作人员介绍了来接他的亲戚们的身份,还和来接他的妹妹拥抱。从看守所出来后,周某春去剪了头发、洗澡,全身都换了新衣服,在9月10日晚11时左右终于回家。

  长沙看守所

  回家后的周某春睡得不太好,李女士也没怎么睡,“到凌晨4点都没有睡着,但他今天早上状态还不错,到点了,就催我去上班,别迟到。”在李女士看来,周某春不善言辞,在法庭发言的时候,都要先把发言词先写下来照着念,回家后的话也不多,没有详谈被羁押期间的经历。说起这起案件,周某春和妻子表示自己之后要多换位思考。

  9月11日早上,周某春给妻子的父母打了电话,被羁押期间他们多次在帮忙照顾周某春和李女士的两个孩子。李女士表示,“他内心很感谢我爸妈这段时间的支持,但不会表达,我就在旁边教他说,‘辛苦啦,谢谢你们’他心里是有些愧疚的。”

  重启生活融入社会是目前最先要做的事

  对于案件,李女士不想再做更多的评价,一家人团聚后重启生活是最重要的事。9月10日的庭审中,李女士见到了死者车某某的家属,但双方没有沟通也没有任何联系,案件涉及民事赔偿已有货拉拉公司全部承担。案件中周某春驾驶的面包车是贷款购买,案件发生后,李女士一个人的收入既要还车贷又要维持自己和两个孩子的生活,已非常紧张。

  李女士希望现在能保持一个平静的环境,让丈夫在家人的陪伴下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尽快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虽然有这个案底在,他现在很多工作都做不了,但至少回家了,他能家人在一起。”说起回家后要不要给丈夫特意做些拿手菜,李女士表示,周某春之前做过厨师,手艺是家里最好的,今天女儿过生日就准备下班后一家人在家聚餐。

  周某春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申请上诉

  据周某春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罗律师表示,9月10日案件宣判后,周某春当庭表示服从此判决结果,不申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宣判以后被告人有十天的上诉期,即使当庭表示不上诉,上诉期内也可表示上诉。过了上诉期判决才产生法律效力。一审宣判结束后,考虑到周某春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这一特殊情况,罗律师为其申请了取保候审,并获得准许。9月11日,李女士向记者表示,经过家人间的讨论后,周某春暂未决定申请上诉。

  案件判决: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判一缓一

  据岳麓区法院消息,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某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某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某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某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某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某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某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某春仍未理会。后周某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某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某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9月11日,案发路段附近,同款货拉拉车辆路过。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某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某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某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于9月6日召开了庭前会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周某春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部分人大代表、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到庭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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