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的《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提到,“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标准制修订的起草工作。标准起草单位至少包括五个企业、两个科研院所。”但这次起草单位根本不涉及科研院所。
这些操作流程不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2015年公布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文件,更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虹鳟鱼。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更应关注虹鳟鱼的食品安全问题
此外,细细比较研究该团体标准的一些细节,还有几个地方值得探讨。
首先是关于三文鱼名称问题,有专家指出,通常所说的三文鱼是鲑鳟鱼类的商品名称统称,并非一种鱼的科学名称;并指出三文鱼(学名Oncorhynchus)其英语词义为“鲑科鱼”。
三文鱼分为鲑科鲑属与鲑科鳟属,准确地说,三文鱼是鲑鳟鱼。而鲑科鱼中的鳟属鱼有两种:海鳟和虹鳟。正如本团体标准所指出的“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等。”作为一种食品,参考的其他国家的实际情况是否真的是这样呢?
为此我查阅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一份有关水产品药物安全的资料,资料中明确将我们常称呼的三文鱼salmon和鳟(包括虹鳟rainbow trout)进行了明确区分,而不是一些专家所说的辩护之词。FDA作为全世界食药监管领域的标杆,在这个三文鱼名称上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
其次,在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中,针对目前我国水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危害较大的寄生虫——线虫、吸虫和绦虫,结合寄生虫的生活史,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0136-2015)》中即食水产品中寄生虫的要求,对三种寄生虫的感染人体阶段(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及绦虫裂头蚴)进行了限定,要求不得检出,以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
这份团体标准根据水产制品国家标准划定了安全底线。有专家指出无论是海水的还是淡水的鱼都可以生吃,前提是养殖过程中没有病原体感染的机会或者没有病原体,并且在吃之前有个冷冻的过程;也有专家提出,海水鱼中的寄生虫以线虫为主,它们多数在人体中长不大,在成虫之前就会死掉,因此,生吃海水鱼的风险相对较小。
而淡水鱼中常见的肝吸虫等,由于生长条件在与人体差不多的渗透压下,较易在人体内存活,生吃淡水鱼风险就会加大等等。这些专家主要集中在鱼类的寄生虫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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