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6月06日讯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年底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
ETC是目前快捷收费通行的常用方式,使通行效率大幅提升。如今,我国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但绝大多数是在城区范围内停车收费,比如小区、超市、医院、路侧及机场、火车站等。这些场所的收费方式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是人工收费,有的自行设计路侧电子收费系统,导致收费标准不一。
7月1日起ETC通行费优惠5% 允许绑定第三方支付账户
根据《通知》要求,将分类推进车辆安装。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营运车辆安装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交费。
《通知》还明确,将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此外,还将优化ETC产品服务。停止发行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鼓励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运输企业,为货车用户提供资金兜底和信用授权。优化银行账户绑定,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鼓励具备能力的发行机构,按照统一规则开展异地发行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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