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统筹兼顾
对深化省本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等做出部署
在优化党政机构设置的同时,四川省改革方案也对深化省本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做出了部署安排。
在省人大改革中,四川省将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专委会设置。为更好发挥省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四川省将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民主监督、优化专委会设置。在群团组织改革方面,四川省将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下沉工作力量、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
据了解,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还明确了两项重点改革。一项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央明确要求,机构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对省直各部门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会将其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根除“事业局”。
另一项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四川省将把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专项任务,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整合组建5支综合执法队伍。同时减少执法层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
市县机构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中,四川省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推行市(州)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和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乡镇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达镇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
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机构改革过程中,将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总量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根据相关实施意见,此次机构改革对于人员不作精简分流,随职责、编制划转的人员,按照“以归入或划入部门为主、划出部门配合”的原则,做好转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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