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今年申报用人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2018年的申报环节,用人单位需在系统中进行注册关联、审核积分指标、确认提交等多项操作。为进一步减轻单位负担,今年需要用人单位完成的工作可归结为三个关键词:注册、关联、监督。
“注册”指的是用人单位需要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注册。“关联”指的是注册成功后访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sj.beijing.gov.cn/jflh/),点击“单位登录”进入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关联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确保其符合积分落户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在北京市工作。“监督”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申报全程可随时查看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积分指标核查情况,履行诚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特别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由于积分指标申报、审核、复查都集中在申报阶段进行,请及时确认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关联申请,为申请人预留充足的时间填报指标信息,今年不再由用人单位帮助提交。
7、积分落户申报过程中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如需要获取积分落户政策公告、办事指南、通知提示等服务信息,请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sj.beijing.gov.cn/jflh/)查询。目前,专栏已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新版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宣传折页和宣传动画微视频,可对照查看。申请人也可拨打市人力社保局12333服务热线、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和各委办局咨询电话,电话号码详见专栏“服务窗口”展示内容。
8、积分落户是否收费?能否委托中介办理?
答: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是公益性服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积分落户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申请人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不要相信任何所谓的“代办服务”,避免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被取消积分落户资格并影响单位及个人诚信记录。
9、《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相关工作如何安排?
答: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三年,整体工作实际操作压年开展。比如:2018年启动首批积分落户申报,是对2017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积分审核,2019年积分申报是对2018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积分审核。北京市将对积分落户工作试行期间实施情况开展持续跟踪评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北京超大型城市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形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时研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
10、北京市如何保障常住外来人口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便利?
答:作为超大型城市,一方面要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努力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多难中实现这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长期以来,广大的劳动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融入感和归属感,是北京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北京市已形成了以居住证为载体的“3+6+7”政策体系,已经覆盖了常住外来人口。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基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7项便利的有关要求,依法保障常住人口的基本权益。
在此基础上,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要求,北京市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持居住证可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居住证持证人在北京市可享有奖助学金、老年人优待、临时救助等公共服务,符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还可享有参加中职高职考试、申请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小客车指标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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