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5月29讯
很多的成都人,“不是在摇号买房的现场,就是在奔赴摇号买房的路上”,在成都买房仍是小年轻们的梦想之一,我们具体来看看成都摇号买房细则,详情请看下文。
《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
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代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规范我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和依序选房行为,保证相关工作流程的公开、公平、有序,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会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协会秘书处反馈。
附件一:《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
附件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
附件一:
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相关规定,为规范购房登记行为,保障购房登记的公开、公平、有序,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特制定本指引,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
一、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按规定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购商品住房的,适用本指引。
二、购房登记原则
购房登记应本着公开、公平、有序的原则,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并保持购房的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及身份证明)一致。
三、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
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登记购买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上述房源数量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四、开展购房登记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购房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
(二)公证机构已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
(三)已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
(四)已开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以下简称购房登记平台)信息共享端口,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已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公示以下内容,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
1.购房登记规则;
2.全部准售房源和户型,其中应明确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房套数;
3.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含装修的,应分别标明房屋申报价格和经核查的装修工程价格);
4.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网上登记时间(不少于3天),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地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5.摇号和排序结果的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
6.公证机构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7.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选购流程(参考样式见附件1);
8.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五、受理购房登记
购房登记采用网上实名登记与现场购房资格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验分批次分时段进行。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受理。
登记购房人登录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址(http://www.cdfangxie.com/),按要求在购房登记平台上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登记号,并及时共享给登记购房人意向购买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标签:摇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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