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盘点:何种“走出去”最受支持?
“我们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潘功胜近日指出。具体而言,哪些企业“走出去”更受青睐和支持?记者梳理归纳后发现,三个方向的对外投资是国家支持的:其一为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其二为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国际互利合作的,其三为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前述投资项目均符合这几类方向。
均胜电子是浙江宁波的一家民营上市公司,2016年出资近13亿美元,将汽车安全供应商美国KSS和国际智能车联技术专家德国TS公司纳入麾下。该公司财务总监李俊彧告诉记者,前期公司与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就并购策略、融资方案等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分别于2016年6月初和12月底汇出两笔款项,如期完成交割。
“当时海外交易对手方都非常诧异,他们之前一直担心我们这么多钱汇不出去。”李俊彧说。而且,收购TS公司时,前股东提供的贷款必须要在交割前由新股东承接债务,但是当时均胜电子在海外的融资方案还在协商中。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了解需求后,联系银行准予该公司先行汇款6000万欧元进行债务承接,解决了并购中的关键困难。
由此可以看出,外汇局支持企业“走出去”,并不看企业的性质是民企还是国企,而是看项目质地是否符合上述三个方向——支持均胜电子的重要原因,就是该公司实施此次海外并购后,可以奠定公司在汽车电子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产品领先的发展战略地位,有利于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打破发达国家的壁垒。
詹平原理解,外汇局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力度,本质上为存在真实海外投资需求的企业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避免无序投资、虚假交易对正常外汇和金融市场的干扰,有利于规范市场管理,使资金市场的价格及流动性重新回归合理区间。对于企业而言,这也有效抑制部分企业的海外投资冲动,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节奏调整到一个依法依规的理性轨道上。
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审慎选择投资机会,做好全面风险防范,充分评估自身投资能力,确保合理投资回报。与之对比,“走出去”推行多年,盲目的、冲动的、甚至假借投资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的现象也客观存在,这些所谓的“走出去”是此次四部委出台政策防范的对象。
“我们在日常监管中,也发现很多的非理性和异常投资行为。ODI此前已经在高位了,去年突然增长了40%多,这当中有很多非理性和异常的投资行为。”他希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应更健康、有序一些,这对中国和投资目的地国都有好处。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快不等于走得好,走得稳才有可能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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