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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遭性侵系造谣 贵州儿童性侵造谣者落网

中华网 2019-06-27 17:51

  对此,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事件真假与否有待公安机关调查,如举报线索属实,涉事人员或构成猥亵儿童罪,如受害对象为幼女的,还可能涉嫌强奸罪。

  依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周浩指出,如果猥亵对象为儿童,则应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猥亵手段如抚摸、亲吻、搂抱、手淫等,都构成本罪。”

  周浩表示,如果受害对象为幼女的,涉事人员还可能涉嫌强奸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说:“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身心、智力等方面尚未发育成熟,没有性承诺权利,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低,与她们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均构成强奸罪,并应从重处罚。”

  周浩同时指出,假如此次爆料确为虚假信息,依照《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者,将被追究刑责。与此同时,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浩告诉澎湃新闻,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打击的是故意犯罪行为,即直接造谣者,以及明知是谣言仍传播的传谣者。他强调,对于已尽到核查仍无法确认真伪的,不具有传播谣言恶意的传播者一般应当免责。

  6月27日上午,贵州省民政厅微信公号“贵州民政”发布消息称,当地民政部门已对毕节市9所儿童福利院、黔东南州6所儿童福利院和设有儿童部的5所社会福利院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网传情况。同时,毕节市已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展开全面排查,对疑似“风车幼儿园”进行重点排查,黔西和七星关区各1所大风车幼儿园,也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正在扩大范围,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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