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鼓励生育政策
面对下降过快的出生人口形势,多地执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正在悄然转变。
继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删除了“实行计划生育”内容后,6月3日,《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6月9日,宁夏在修改的计生条例中删除了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此前其还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共同育儿假。
此外,今年以来,多地还出台了系列鼓励生育措施。比如,北京调整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广东要求全面落实产假、贵州提出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等予以辞退等。
“这些政策,有些是对过往政策的纠偏,有些是对国家政策的响应,总体来说是朝着宽松的方向在发展。”但黄文政认为,相关政策对提高生育率的收效有待观察。
目前各国通行的鼓励生育政策,可以划分为三类:即财政支持(即对有孩子的家庭发放现金、食品券,或减免税收)、日托和教育支持(即教育补贴)、怀孕和生产期福利(比如有薪产假)。
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王辉等人发现,补贴的效果在经济意义上不显著。其在《新中国70年人口变迁与老龄化挑战》一文中指出,平均消耗10%的GDP作为补贴,才能使每个家庭多生育一个孩子,成本很高。
“从根本上,需要从全国层面统筹生育政策。”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
人口问题需提前谋划
按照中国社科院2019年的预测,如果中国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在1.6的水平,人口负增长将提前到2027年出现。
“现在来看,如果生育政策不调整的话,人口负增长的拐点可能会早于2027年到来。”陆杰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当时的测算是基于1.6的总和生育率,而现在的生育水平已经降到1.5左右了。
“无论是东亚各地的经验还是各种分析来看,低生育率越晚应对将越难解决。”黄文政强调,一个人从出生算起,要20年才能完全进入经济循环,所以生育状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20年左右的滞后,人口问题必须提前谋划。
陆杰华同样持此观点。在他看来,应该继续调整生育政策。同时生育政策也并非一放了之。“生育配套政策效果会更明显。”黄文政建议,政策制定需要首先解决0-3岁婴幼儿照护、3-6岁托管教育成本高昂的问题,如此才能有效地鼓励并提高生育率。
同时,性别不平等问题也要引起重视。陆杰华强调,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很多企业都对招聘女职工态度消极,需要从制度层面强化妇女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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